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書,請申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四、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之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
五、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相關文件(含作業要點、成果報告格式撰寫說明、補助合約書等),請自行於網站公告網頁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六、有關國科會產學合作案之廠商配合款列入本校產學案績效,敬請計畫主持人務必留意,將廠商配合款之管理費調整至本校規定額度。
七、敬請有意研提之師長於115年1月8日(四)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後,將【申請名冊(樣張)】及【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國科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
九、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產學處,(02)2737-7740王小姐、(02)2737-7279吳小姐。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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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