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修正「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二、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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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