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北區聯盟伙伴您們好:
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已於111年底取得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110126882A號函:本會受查核結果為合格,並其效期自查核結果公布所定生效日期,有效期間為4年(~115年12月31日)。
故本中心網頁已撤銷先前公布之緊急公告,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及行政中心將繼續推動研究倫理審查及相關服務!感謝區盟夥伴的長期支持!
另附前信之中心免審案倫理審查SOP之修正,仍煩請貴校/機構窗口承辦人員協助轉知予各師長/計畫主持人們注意,謝謝!
如仍有相關問題,煩請不吝來電或來信詢問,謝謝。
敬祝 平安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