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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計畫徵求】「112年第2期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計畫案

說明:

一、教育部前於111年11月2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4474號函諒達。

二、為整合教育部美感教育資源,原藝教館「藝拍即合」申請網站擬移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aew.moe.edu.tw)辦理,申請者不需加入會員即可申請。

三、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進入藝拍即合「找補助」項下選擇【我要申請】後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包含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總表(需用印)、乙表申請計畫表、丙表經費概算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

四、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112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二)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五、如有申請補助需求,請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並依上述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六、本平臺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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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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