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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TC計畫徵求】智慧醫療產學聯盟計畫

說明:

  1. 研究計畫申請書請依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並請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本計畫徵求公告各項規定。
  2. 敬請有意申請之師長於下列時程內完成繳交作業─
    1. 計畫主持人113年5月28日(二)中午12時前構想書紙本【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各1份送所屬系所辦公室
    2. 系所承辦人員113年5月28日(二)下午3時前【申請名冊】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連同計畫主持人繳交之上述文件,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國科會申請。
  3. 有關國科會產學合作案管理費,廠商配合款部分應依本校產學合作收之管理支應要點辦理並列入產學案績效,依要點第五條收費標準規定:校管理費為總經費15%以上、執行單位為2.5%~35%。故在申請計畫案時,敬請計畫主持人務必留意,將廠商配合款之管理費調整至本校規定額度
  4. 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徵求公告、計畫構想書,計畫申請書為通過第二階段審查者方須提供。
  5. 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6. 本計畫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國科會網站,徵案公告、計畫構想書及計畫申請書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會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相關資訊:

  1. 來文頁面檔
  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智慧醫療產學聯盟計畫徵求公告
  3. 智慧醫療產學聯盟計畫構想書
  4. 申請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李佳育(電話:02-2737-6997,國際大樓九樓)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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