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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徵件公告】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推動華語教育計畫-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系統 徵件說明

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推動華語教育計畫-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系統 徵件說明

壹、計畫目的與合作對象:為持續推動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 (UAAT) 與美國德州農工大學系統 (TAMUS) 於華語教育領域之交流,由召集學校(國立中興大學)邀集 UAAT 成員校共同規劃華語教育推動項目。

貳、計畫期程:11491日至115831日止

參、計畫規定與徵件項目:依照「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推動華語教育計畫徵件須知」(附件ㄧ)規劃,針對召集學校與 TAMUS 洽談之華語教育合作面向,邀請提案以下合作項目:

一、配合交流合作計畫提供華語教育:配合UAAT-TAMUS交流合作計畫,規劃相關華語教育合作項目,幫助赴臺灣交流之外國學生、教師研習華語及認識臺灣文化。可辦理項目與策略如下:

(交流研習:

1. 辦理對臺灣推動華語教學交流具潛力主管或教師訪臺交流計畫,需有TAMUS不同成員校共同參加,成團人數須511人之間(TAMUS 共有11所成員校,https://www.tamus.edu/)。

2. 籌組國外大學系統教師及學生來臺短期華語文研習團。

(課程教材開發:與國外大學系統教師合作開發華語課程及教材。

(配合交流合作計畫之相關華語學習支持:

1. 於國外大學系統師生來臺灣進行交流、實習、短期課程、國際產學合作等活動前或交流期間,提供實體或線上專業華語學習課程、文化課程及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

2. 針對赴臺灣語言學習之大學系統學生、研究人員或教師辦理相關行前說明會及工作坊。

3. 提供華語學伴或輔導課程。

二、支持國外大學系統推動華語教育:配合國外當地需求提供有意來臺研習者相關支持,亦可協助開拓其他合作機會。可辦理項目與策略如下,規劃時建請納入推廣宣傳我國華語文相關獎學金、課程、及測驗等資訊:

(華語師資與課程:

1. 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

2. 辦理華語教學培訓工作坊、研討會或師資培訓課程。

(辦理臺灣文化體驗課程。

(開發當地中小學或社區華語教學及研習需求,如辦理當地華語營隊或工作坊。

附註:可規劃派員赴TAMUS辦理華語教學相關課程或活動,補助人員以1名華語教師及1名同行人員為原則,同行人員須為聯盟校之校方人員,並協助宣傳我國華語文相關獎學金及課程等資訊。

肆、補助項目及基準:依照「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推動華語教育計畫徵件須知」(附件ㄧ)所列規定辦理。

伍、申請方式:

一、以校為單位提案,於114717 () ,將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及相關文件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中興大學國際處Ms. Joy Lin信箱:joyclin@email.nchu.edu.tw

二、預計於 718 () 通知徵選結果與意見,獲選計畫請於 721 () 中午前回覆計畫內容與經費調整結果。

附件一_「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推動華語教育計畫」徵件須知

附件二_徵件格式

附件二_徵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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