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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Message】NSTC計畫徵求─115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2026 Industry-Academia Popular Science Promotion Program)

說明

一、為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擴大科普知識傳播,促進民眾學習科學興趣,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徵求計畫,歡迎學研機構與傳播業者合作,組成跨領域團隊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預定期程為115年6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本會作業時程調整,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應確認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簽署「執行受補助計畫聲明書」,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請詳閱作業要點及本案徵求公告書(附件1)。

四、為利撰寫計畫申請書時,闡明補助經費、企業配合款占比、製播及推廣費用配置,以利後續審查,業於徵求公告書「申請方式」中明定,申請機構應依「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附件「申請經費預算表」範本填寫。另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計畫之製片、監製、導演、編劇應為已確定人員,並檢附合約或合作意向書;其他已確定之製作人員亦同(附件2)。

五、本計畫申請案恕不受理申覆。

六、敬請有意研提之師長於114年12月26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後,將【申請名冊(樣張)】【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國科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1款「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如各該法令另有更長之保存期限者,從其規定。」請務必遵循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張桐恩專員/聯絡電話:(02)2737-7561、魏智群科長/聯絡電話:(02)2737-7764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相關資訊:

來文電子檔

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

 

The project name is translated by ChatGPT.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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