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4年12月10日科會產字第1140086525號函續辦。
二、修正內容為項次貳、四、(二)、1、(3)及(4),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計畫主持人應先行向國科會網站提出計畫構想申請書,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國科會,構想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期限內向國科會網站提送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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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