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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6年6個月】提醒申請採計,或依需求申請109學年度「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計畫」

【教育部6年6個月】提醒申請採計,或依需求申請109學年度「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計畫」。

因應教育部持續推動專任教師每6年需至少6個月赴產業研習或研究(包含產學合作、實地服務或深度研習3種形式),提醒如下:

1.    【已執行產學案之師長】:請於結案後,使用本校(教師赴產業研習或研究申請及登錄作業系統)申請採計,並列印紙本進行校內審認(累計180天且累計20萬元,即符合法規)。

2.    【規進行產業實地服務之師長】:請使用本校(教師赴產業研習或研究申請及登錄作業系統)申請於寒暑假、休假研究或課餘期間至合作機構進行產業實地服務,並於完成後申請採計。

3.    【尚未規劃之師長】或其他師長:如有意申請109年度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計畫」,惠請以系(所)為單位,於109年4月7日(二)中午12時前,將計畫書紙本(計畫主持人及單位主管簽章),連同電子檔送研究發展處彙整(wenru@mail.ntust.edu.tw)。

(1).   本計畫分為「國內產業研習研究計畫書」及「海外產業研習研究計畫書」,請依申請需求分別提送計畫書。

(2).   因教育部補助員額有限,如超過以下規定限額,將另外進行校內初審:

.學校辦理教師海外深度實務研習:補助每校至多辦理一個國家,二個場次。

 教師申請國內產業深耕服務:補助每校至多7位教師。

 教師申請海外產業深耕服務:補助每校至多3位教師。

(3).   計畫徵求相關附件:

ž  附件一:來文電子檔

ž  附件二: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實施要點

ž  附件三:教師國內產業實務研習及深耕服務計畫書

ž  附件四:教師海外產業實務研習及深耕服務計畫書

ž  附件五:申請重點說明簡報

ž  附件六:本校教師赴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莊雯茹(電話:02-2730-3227,國際大樓九樓)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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