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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計畫徵求】111年「臺奧學研合作計畫基金」

說明:

一、旨揭計畫係依據教育部與奧地利聯邦教育科學及研究部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鼓勵我國大學與奧方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教學研究合作與交流,同時擴充高教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國際合作資源與效益。

二、本計畫需獲高教深耕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學校始具申請資格,並需於研究中心計畫架構下延伸與奧方之研究合作計畫,研究團隊成員需包括在學學生。每案經費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計畫期程以一年為原則,最長得規劃二年。

三、若有意願申請本計畫經費,請詳閱附件計畫並依各項規定撰寫計畫申請書,並請於111年5月26日(四)中午12時前,將計畫書一式3份並附電子檔光碟送至研發處,俾便彙整後進行校內行政程序完成函報教育部。

四、申請計畫書將由教育部辦理第一階段審查後,與奧方組成聯合審查委員會確認通過名單,計畫需經雙方共同審查通過始得辦理。

五、前已核定之110年度計畫,且計畫期程為二年者,無須報部申請第二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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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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